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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
来源:ms | 发布时间:2022-04-14

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办公厅

江  西  省  文  化  厅

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赣协办发[2011]16号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关于征集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

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书画作品的通知

 

    各设区市政协、文化局、文联、省直各相关美术单位:
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、辛亥革命100周年,讴歌建党90周年辉煌成就和辛亥革命的伟大意义,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民族自尊心、自信心和自豪感。经省政协办公厅、省文化厅、省文联研究决定,今年将举办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。现就征集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书画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书画展名称

   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。

 

二、主办单位

    省政协办公厅、省文化厅、省文联。

 

三、展览时间及地点

    拟于2011年9月下旬在省文联展厅展出3天。

 

四、参展作品的征集

   本次参展作品征集的时间为4个月,最晚截稿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(以邮戳为准),参展作品统一寄送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(邮编:330008,地址:南昌市叠山路511号,收件人:周丽,电话:6816073、13970071222)。

 

五、参展作品的要求

   1、每位书画家送展作品不超过2幅,作品内容要求思想正确,积极向上;反映建党90周年辉煌成就和辛亥革命主题;反映时代风貌;反映祖国优美的自然风光;有较高艺术造诣近期创作的作品,体裁形式不限。

   2、作品规格:四尺或六尺(竖幅为宜)。篆、草书需另附释文。

   3、参展作品须注明题目、画种(字体)、尺寸,同时需附作者艺术简介,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。

   4、作品不需装裱(主办方统一装裱),稿件须妥善包装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。

 

六、参展作品的评选

   1、评选参展作品:8月中旬,由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,从中选出书法作品20件,国画作品80件,参加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。

   2、颁发“证书”:入选作品颁发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入选作品证书。

   3、入选本次“书画展”参展作品的作者作为加入省美协、书协会员的条件之一。

 

七、参展作品的宣传报道

   1、编辑出版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集》。

   2、在驻赣中央和省、市新闻媒体、网络上对本次“书画展”进行宣传报道。

   3、对部分精品作品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。

请全省的书画家踊跃参加本次活动,精心创作高水平、高质量的书画作品,为促进我省书画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。(“书画展”活动结束后半个月内,所有作品一律退还作者)。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办公厅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江西省文化厅   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1年4月26日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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