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办公厅
江 西 省 文 化 厅
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赣协办发[2011]16号
关于征集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
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书画作品的通知
各设区市政协、文化局、文联、省直各相关美术单位:
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、辛亥革命100周年,讴歌建党90周年辉煌成就和辛亥革命的伟大意义,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,增强民族自尊心、自信心和自豪感。经省政协办公厅、省文化厅、省文联研究决定,今年将举办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。现就征集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书画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书画展名称
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。
二、主办单位
省政协办公厅、省文化厅、省文联。
三、展览时间及地点
拟于2011年9月下旬在省文联展厅展出3天。
四、参展作品的征集
本次参展作品征集的时间为4个月,最晚截稿时间为2011年8月15日(以邮戳为准),参展作品统一寄送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(邮编:330008,地址:南昌市叠山路511号,收件人:周丽,电话:6816073、13970071222)。
五、参展作品的要求
1、每位书画家送展作品不超过2幅,作品内容要求思想正确,积极向上;反映建党90周年辉煌成就和辛亥革命主题;反映时代风貌;反映祖国优美的自然风光;有较高艺术造诣近期创作的作品,体裁形式不限。
2、作品规格:四尺或六尺(竖幅为宜)。篆、草书需另附释文。
3、参展作品须注明题目、画种(字体)、尺寸,同时需附作者艺术简介,详细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。
4、作品不需装裱(主办方统一装裱),稿件须妥善包装邮寄,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。
六、参展作品的评选
1、评选参展作品:8月中旬,由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,从中选出书法作品20件,国画作品80件,参加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。
2、颁发“证书”:入选作品颁发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展”入选作品证书。
3、入选本次“书画展”参展作品的作者作为加入省美协、书协会员的条件之一。
七、参展作品的宣传报道
1、编辑出版《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暨辛亥革命100周年书画精品集》。
2、在驻赣中央和省、市新闻媒体、网络上对本次“书画展”进行宣传报道。
3、对部分精品作品在有关新闻媒体进行重点宣传。
请全省的书画家踊跃参加本次活动,精心创作高水平、高质量的书画作品,为促进我省书画艺术的大发展大繁荣做出贡献。(“书画展”活动结束后半个月内,所有作品一律退还作者)。
政协江西省委员会办公厅
江西省文化厅 江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
2011年4月26日